(2018年7月30日兰陵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
第十一次会议通过)
2018年7月30日,兰陵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听取审议了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孙德茜同志所作的《关于司法体制改革工作情况的报告》。
会议认为,县人民检察院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委以及上级检察院的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围绕完善人员分类管理、健全职业保障制度、完善司法责任制、建立人财物统一管理等方面稳妥推进改革,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会议对县人民检察院司法体制改革工作予以充分肯定。
会议指出,虽然县人民检察院在司法体制改革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初步成效,但在工作中仍存在少数未入额人员积极性受到不同程度影响、人员力量不足且资源配备不合理、检察队伍职业化专业化水平有待提高、司法人员职业保障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等问题,应引起高度重视并切实研究解决。
会议要求,一要进一步加强中央和省、市、县委以及上级检察院关于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文件精神的学习,把握改革的方向、程序、内容和要求,吃透改革的精神实质。二要优化资源,解决人案匹配不均衡问题,重视加强编制的动态管理和调剂使用,人力资源要重点向案多人少、矛盾突出的地方和部门倾斜。同时,注重加强内部管理,深挖内部潜力,进一步提高员额检察官的办案水平和办案质量。三要注重人才队伍建设。要采取有效措施,多渠道、多形式加强司法人员培训,通过参加国家统一司法考试或基层一线办案,不断提高司法人员职业素养和专业水平。四要按照权、责、利相统一的原则,推进内设机构设置改革,处理好检察机关内部各类人员之间的关系,建立科学的绩效评价机制,落实司法人员职业保障制度,充分调动司法人员积极性。